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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吸机或导管设施触发通气量低限报警

时间:2015-03-04 15:22来源:未知 作者:红桃6 点击:

呼吸机或导管设施触发通气量低限报警

呼吸机或导管设施触发通气量低限报警:

1.死腔过大:在机械通气条件未变化情况下,额外增加了呼吸机管道,或湿化瓶内液体过少等。应尽量减少额外死腔,去除鼻腔外过长的气管导管 (小婴儿宜保留2~3cm),使用呼吸机本身固定的管道,去除延长管,经常检查湿化瓶的液面。

2.漏气:包括气管导管或套管过细而发生的漏气,呼吸机各联接管道间松动、连接管破裂,湿化瓶封闭不严和呼吸机内部的漏气。应将管道连接紧密,有破裂或不严密时应更换管道;如插管或套管稍细自插管处漏气,可适当增大潮气量和吸气压力;如太细,应更换插管或套管;在应用cpap或peep时即使较少的漏气也应更换管道。

3.脱管:是机械通气的常见及严重并发症,根据脱管位置可分三种:一是移位于咽下部:表现为在送气时能听到漏气声,可用喉镜直接看到脱出的位置。另一是移位于食道内:其症状是腹胀、胃部听到呼吸音,在呼气时插管内无气雾形成。第三是脱出口腔外。已经确立脱管,应立刻重新气管插管。此外,气源压力低,机械工作压力不足,也可引起通气量低限报警。应更换气源,调整工作压力。

4.给予的通气量少:如设置的tv小或压力不足或频率慢;在定时限压持续气流的呼吸机中气流量小、呼吸时间短等均可致每分通气量(mv)少,而触发报警。应重新核查通气的条件,增加tv、压力或频率、流量或吸气时间等。

5.低限报警设备太高、通气量表显示不准确:此时病人通气情况良好,无通气不足表现。应重新设置报警界限,或用潮气量表重新校正mv。
 
15-03-04 15:22 打印